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活动 >> 正文

体育系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8-26 [来源]: [浏览次数]:

体育系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试行)

一、总则

(一)国家、励志等奖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均是在考虑学分绩的基础上,以综合测评为主,具有被推免为研究生资格的同学仍可参加此类评奖评优活动。

(二)综合测评管理办法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70%+思想表现×10%+考勤分×10%+公寓表现分×10%+附加分(包括加分项和减分项)

注:思想表现考评中,系考核占30%,班级考核占70%

二、考勤与周检测评

项目

早晨签到

早晚督察

旷课

班团会

年级大会

系级大会

备注

扣分分值

0.5分/次

0.5分/次

2分/学时

2分/次

3分/次

5分/次

基础分不够从总分中扣减

注:

(1)早操晚自习的考勤以自律部的资料核实为准。

(2)对违反校纪校规未办理相关手续在校外租房住宿和经常包夜上网的学生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扣减相应的分值,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违反校系规从重一级减分。

三、学业成绩测评

学习成绩以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课、考查课)平均学分绩为依据。计算每学期平均学分绩时,均以正考成绩记入,缺旷考按零分计;缓考课程不计入考试次数;公共选修课不计;考查课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55分。(以本系教学秘书的资料为准)

四、思想表现

(一)体育系考评

1.宗旨:重点考核学生干部的工作态度和积极性。

2.规则:考评结果×干部基础分

3.考评执行十分制,由辅导员给主席团评分,主席团给下辖部长评分,下辖部长给部员评分;班主任给班长、副班长、团支书评分,班长给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评分;生活部给各宿舍长评分。最终分值×10﹪×干部基础分。

4.干部基础分标准入下:

等级

分值

3

2.7

2.4

5.身兼数职者,考评结果取其各项分数的平均值;干部基础分取其最高分。

6.积极性考核不累加。

(二)班级考评

班级考核标准由班级内部修订,经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及主席团开会讨论后,经由班主任签字后通过生效。

五、附加分项

(一)加分项

1.竞技能力:主要针对各种大型运动比赛、知识竞赛(包括英语、演讲、校纪校规等各项竞赛)等方面的能力。

加分标准如下: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正规参与

国家级

8

6.5

4.5

3.5

2.5

2

省部级

6.5

5

2.5

2

1.8

1.7

校级

3

2

1.5

1

0.8

0.7

系级

2.5

1.5

1

0.8

0.7

0.5

注:(1)校纪校规知识竞赛主要组织者加2分,一般组织者加1.5分,工作人员加1分。

(2)荣誉称号及受表彰加分项

①个人荣誉以其出具的证明为主,加分档次以公章为据。

②集体荣誉:

Ⅰ.两委会获奖,则其成员每人加1分;

Ⅱ.学校社团只计会长。

③系级优干、校级优干、系三好、校三好、校文明宿舍及系内文明宿舍加分标准:

级别

系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分值

0.5

1

3

5

注:同等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按最高项计分一次

2.基本技能(主要包括英语、计算机和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的能力)

(1)英语过级考试加分分值:

①通过三级的学生加4分,通过四级的学生加8分,三、四级一学期内同时通过不累加且只在通过的那一学期加分。

②本项中最高可加8分,各学期内不累加。(如:第一学年通过英语三级考试加4分,第二学年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则第二学年只加4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分值:

CCT二级统考通过者加1.5分,三级通过者加2分(只在本学期加分)。

(3)

①参加各种社会和政府等承认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者按认同程度加1分(只在本学期加分)。

②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包括普通话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初级会计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其他视情况而定)。

3.社会实践能力

(1)以学校、学工部、校团委及体育系名义统一组织的活动为准,以公章为证。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各种奖励加分如下: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正规参与

国家级

8

7

5

4

2

1.5

省部级

6.5

5.5

3

2.5

1.5

1

校级

3

2.5

2

1.5

1

0.8

系级

2.5

2

1.5

1

0.8

0.5

注:均应该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组织管理能力

(1)学校测评:

加分项

分值

校干部(含校级社团)

考核结果

主要

一般

干事

优秀

2.5

2

1

良好

2

1.5

0.7

称职

1.5

1

0.5

不称职

0

0

0

注:

①根据社联及校学生会出具的评估证明为准。身兼数职可累加。

②校级社团只计会长,法律爱好者协会计会长和副会长。

(2)系测评

系两委会每位正式干部都加干部基本分,基本分可累加,具体标准如下:

职位

班干部

(含舍长)

系干部

(含系级社团)

主要

一般

主要

一般

干事

(成员)

分值

0.5

0.4

1

0.5

0.4

注:

(1)主要干部有:正、副班长、团支书、主席团。

(2)一般干部指:两委会部长、班级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宿舍长

(3)干事指:两委会部员。

5.文艺特长

各类文艺竞赛加分如下:

名次

类别

正规参与

国家

6

5.5

4.5

3.5

3

2

省级

5

4.5

3.5

2.5

2

1.7

校级

4

3.5

2.5

2

1.5

0.7

系级

3

2.5

2

1.5

1

0.5

注:校运会中方阵和啦啦操表演加1分,组织者多加0.2分。

6.体育特长

各类体育竞赛加分分值如下:

名次

类别

特等奖

正规参与

国家

10

6

5.5

5

4.5

4

3.5

3

2

1

省级

6

5

4.5

4

3.5

3

2.5

2

1

0.8

校级

3

2

1.8

1.5

1.2

1

0.9

0.8

0.7

0.6

系级

0.8

0.5

0.3

0.2

注:参加各种文、体类校队的同学,每人加0.5分(不重加)

7.其它加分

注:本办法未能涵盖的素质拓展加分,参照相近加分标准执行。

(二)减分项

1.违纪及不文明现象减分项

项目

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

察看

夜不归宿1次

备注

级别

校级

系级

校级

系级

校级

系级

15分

20分

0.5分

基础分不够从总分中扣减

每次扣分

3分

2分

6分

4分

10分

6分

注:一周之内早操旷操或夜不归2次以上(含2次)者即系级通报批评。

2.其他减分项

(1)班级减分项:按班级内减分标准为准。

(2)系级减分项:

①例会签到、校系级大型活动签到;

②早操、晚自习签到;

注:缺勤一次减0.5分,具体标准以自律部记录为主

六、公寓表现分

(一)以生活部测评标准为主;

(二)宿舍卫生:获得一个系级卫生文明宿舍加1分、校级文明宿舍加2分。(每位成员都加)

七、组织领导和实施要求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过程和结果,事关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测评工作有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学生工作办公室实施,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学生干部参与,全体学生参加,并在系组成测评小组领导下进行。测评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测评结果向全系学生公示一周(公示见系宣传栏),接受学生的监督和质疑,共同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

八、在上一学年内曾有挂课(包括选修课)现象的同学不予参加评奖

九、本办法自2013年起实施,原测评实施细则作废。本办法由体育系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