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系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纪律、安全管理
第一条 强行进入异性学生宿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条 学生宿舍留宿外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留宿异性者或留宿异性寝室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条 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宿舍大门的上锁时间是: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10:30关门;星期五、六晚上11:00关门。凡超过关门时间回宿舍的,一律按晚归论处并做好登记,将给予下列违纪处分:
1、晚归一次给予通报批评
2、二次及以上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如有谎报加重处罚。
3、晚归拒不登记者,将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晚归逃避登记,并有爬墙、爬铁门等行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晚归有不文明礼貌行为,甚至辱骂、殴打宿舍管理人员、值班学生干部或其他值班人员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 夜不归宿一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夜不归宿二次,给予记过处分,夜不归宿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以此类推,直至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 租房居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正,拒绝搬回学生宿舍者,给予记过处分;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包括家住在本市内的),必须按《阿坝师专关于加强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晚上就寝时间(关灯以后),在宿舍区内打扑克、下棋、开收录机、弹琴,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除给予相关处罚,并没收其器具,造成财物损坏的照价赔偿。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
2、禁止在宿舍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3、熄灯后不按时就寝,在宿舍点蜡烛或有其他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造成火警火灾者。
4、高声喧哗经劝阻仍继续其行为者
第七条 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1、首次参与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参与两次以上者,情节严重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凡破坏公物者(包括学校各类建筑及其门窗,墙壁、地板,各类教学、生活文体设施,校园内其他公共设施和花木草坪等),一律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偷窃财物者(不论数额多少)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因破坏公物或偷窃给师生学习生活造成要重损失者,一律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有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八条 学生按学校安排的房间铺位入宿,不得擅自调换,(经学校同意,调换寝室后必须将原寝室钥匙交管理员处)违者根据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九条 学生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第十条 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乱放。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避免东西被盗。
第二章 水电管理
第十一条 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偷电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按偷电论处。造成一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 禁止违规用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煤油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有火灾隐患的器具,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造成一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 节约用水,杜绝浪费,用水后要随手关好水龙头。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设施者,造成一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 宿舍里的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时向水电服务部报修,严禁擅自维修和处理,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章 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区的公共卫生由专职清洁工打扫,宿舍内的卫生由各宿舍负责(包括宿舍走廊、楼梯口)。套间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里。
第十六条 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
第十七条 为了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非休息时间床铺上一律不准挂蚊帐,床上用品要叠放整齐。
第十八条 为了保持宿舍整洁美观,禁止在宿舍区内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口和宿舍内滥贴对联、书画,不准乱涂墙壁,不准用脚踢、踩墙壁,不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第四章 其他方面
第二十一条 每间宿舍选举室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轮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文明宿舍每学期检查评选一次,操作办法按《阿坝师专学生宿舍评比办法》及《体育系文明寝室评比办法》进行。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同学,必须配合学校有关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违纪登记工作,凡弄虚作假或干扰、阻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