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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专业2014级培养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4-05-16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能胜任学前、中小学体育教学、管理、训练和竞赛工作,并能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一专多能应用型体育人才。

二、基本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有关精神,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领会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及“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熟悉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求实、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掌握学校体育教学、健康教育教学、体育锻炼、运动训练和竞赛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较强的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有所专长;具有从事学前、中小学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组织运动(体育活动)竞赛、担任裁判和管理场地设备以及从事社会体育活动的能力;了解学校体育改革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三)达到师范技能要求和专业技能要求;掌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原理和方法,能胜任民族地区体育工作。

(四)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才能。

(五)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具有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

三、学制

学制:2-5年,标准学制为全日制专科三年。

四、专业特色

课程建设体现了现代体育与民族传统体育的有机结合,重视学生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

五、主干学科与专业主干课程

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学、体育学概论、田径、体操、足球、篮球、排球、健美操、武术、网球、体育舞蹈

六、主要实践教学及基本要求

(一)实践性环节:军事训练、公益劳动、教育试讲与见习、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等。

(二)教育见习与实习

1、见习

专业见习安排在第三学年第一学期进行,要求学生必须到中小学进行专业见习,并由见习单位出具见习成绩;试讲和见习时间不低于2个月,在教材教法课程中计入成绩。

  1. 实习

校内实习:体育教育校内实习以《体育模拟教学》、《体育教学技能训练》两门课程为载体实施。

校外实习:专业校外实习安排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进行,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出具成绩,实习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七、毕业学分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关课程,最低毕业学分为130学分,符合毕业条件,颁发毕业证书。

八、课程设置细化表(附件:/uploads/10/file/public/201412/20141215202330_4s7eq1.doc

九、文化素质、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1、裁判能力:本专业毕业学生应当获得相应专项二级裁判证书。

2、鼓励考取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