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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系公开课制度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6-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体育系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学公开课制度和教学教案检查制度:

1、体育系办公室在每学年度开学时,安排教师将轮流在全系上教学公开课和抽查教师的教案。

2、每学年度至少检查教案4次。

3、工作未满3年的年轻教师,以及专业课教师的教案必须执行“详案”。教案合格程度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此外如果检查教案不符合标准,第一次提出整改要求,再次不合格的,扣年终奖金50%。

4、每一学年度,每位上课教师必须随时准备上至少一次的教学公开课,具体时间由系办公室临时安排。

5、上教学公开课的教师比应不少于全系教师的50%。

6、教学公开课的教案一律执行详案,不排资论辈。

7、教学公开课后,开展系内教师评教和学生评教,评教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差四个等级,并把它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对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再次不合格者扣除年终奖金的50%,三次不合格者,不予排课,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再学习、进修。

8、带校内实习生的指导教师,在实习学生开始实习前,必须给所有实习生上一堂有针对性的教学示范课。

作者: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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