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促进学校体育运动工作正规化发展,加强对学校体育运动工作的宏观领导,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
第二条 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是全面领导全校师生体育竞赛、群体活动开展的体育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一切活动均接受四川省、阿坝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省、州体育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 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宗旨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客观的原则,遵循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体卫处、高校大学生体育协会的有关文件、政策,组织开展校际间、院际间及各单项体协之间的交流和活动,促进我校体育运动的普及和提高,培养品德高尚、素质全面、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任务:
1.宣传贯彻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执行中国大学生体育联合会、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的有关规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衷于学校体育运动事业的发展。
2.宣传贯彻《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并将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具体的工作中。
3.制订全校体育工作规划,并监督规划的落实。
4.组织、指导和协调校际间、校内各单位之间开展体育交流活动,全面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的开展。
5.定期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督促、检查各院(部)、学生会、团委开展体育活动。
6.举办全校性的群体竞赛运动,如:一年一度的学生、教职工运动会等比赛。
7.通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员工建立终身体育意识,培养奋勇进取、顽强拼搏、团结友爱的优良品德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8.开展同兄弟院校之间的体育交流活动,加强与各级体育部门的联络与交流、接待上级体育部门、兄弟院校的体育团队或人士的来访等。
9.制订校体育运动训练、竞赛的计划,组织、指导各类体育运动队训练、竞赛事宜。
10.组织、指导体育科研活动,解决体育运动中的难题。
11.积极组织参加、申办或承办全国、全省高校各类体育比赛。
12.有计划的举办一些体育项目的大学生裁判员的培训班,组织开展有关的学术讲座和专业技术报告会。
13.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并提出工作计划。
14.负责全校各项体育活动的宣传工作,促进校园体育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15.对全校体育设施、体育场馆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2.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设副主任两名。
3.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设委员若干名,由相关职能部门、各院(系)负责人担任。
4.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设秘书1人,具体办理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5.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育与健康学院。
第四章 经费的来源与使用
第六条 经费的来源:
1.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学校从教学行政经费中单独划拨。
2.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赞助。
3.从其它途径筹集。
第七条 经费使用:
1.全校性体育竞赛活动的开支(如校运动会等)。
2.校工会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支。
3.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组织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开支。
4.各单项体协、俱乐部开展活动的经费支持。
5.学校体育代表队外出比赛、训练开支。
6.接待上级及兄弟院校体育团体或人士检查、指导、来访等开支。
7.重大比赛或计划外比赛,其经费开支,另行报告审批。
8.经费使用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执行,并接受财务部门监督。